镇江塑料管材生产线 北交所知识问答手册新股申购之一新股发行基础知识09. 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关于我们    |      2026-01-1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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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交所知识问答手册

  新股申购之一新股发行基础知识

  09.在北交所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应当符下列条件:

  (1)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2)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镇江塑料管材生产线

  (3)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4)向不特定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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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开发行后镇江塑料管材生产线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6)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

  (7)市值及财务指标符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8)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近12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五)近36个月内,未按照《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镇江塑料管材生产线 ,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直接面向市场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依法规范经营。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二)近三年内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域的重大违法行为;镇江塑料管材生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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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资料显示,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位于滁州市,是一家以从事有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4369.5765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3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24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9条,利信息190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9个。

天眼查资料显示,塑料挤出机佛山汇百盛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位于佛山市,是一家以从事仪器仪表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佛山汇百盛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参与招投标项目9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15条,利信息394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51个。

天眼查资料显示,佛山市南海区明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位于佛山市,是一家以从事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通过天眼查大数据分析,佛山市南海区明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共对外投资了1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5次,财产线索方面有商标信息14条,利信息39条,此外企业还拥有行政许可27个。

  (三)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镇江塑料管材生产线 。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应当符下列条件:

  (1)发行人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

  (2)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3)近一年期末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

  (4)向不特定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以下简称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100万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

  (5)公开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6)公开发行后,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过4亿元的,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股本总额的10%;

  (7)市值及财务指标符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8)本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并上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近36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二)近12个月内,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因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证券交易所等自律监管机构公开谴责;

  (三)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四)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情形尚未消除;

  (五)近36个月内,未按照《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或者未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对发行人经营稳定、直接面向市场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具有重大不利影响,或者存在发行人利益受到损害等其他情形。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下列规定: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四)依法规范经营。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行人不得公开发行股票:

  (一)近三年内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

  (二)近三年内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三)近一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